关于处置原笋围财政所有关楼房的公告
经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,我局拟处置原笋围财政所有关楼房:
1、原笋围财政所办公楼。原笋围财政所办公楼位于原笋围镇圩镇,经高要市高信房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,核定评估价为225000元。
2、原笋围农税征收点楼房。原笋围农税征收点楼房位于原笋围镇笋围中学后面,经高要市高信房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,核定评估价为28400元。
请有意购买者于2005年4月15日前致电高要市财政局办公室(联系人:陆生,联系电话:0758-8399218)商洽有关事宜。
特此公告。
高要市财政局
二O O五年三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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