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监督检查各镇、各部门及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执行财税政策、
法令、制度情况,查处违反财经纪律、制度的行为和案件。
三、草拟财政、地方税收、农业税的规章和全市性地方税收政策与税
收制度、财务会计制度,并监督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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